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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
消防员灭火防护服
Fireman’s protective clothing for firefighting

GA 10-2014
代替GA 10—2002,GA 140—1996
2014-01-20 发布    2014-03-01实施
人民中华共和国公安部  发布

本标准的第6章、第8章和9.1为强制性,其余章条为推荐性。
本标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代替GA 10—2002《消防员灭火防护服》和GA 140—1996《消防指挥服》。本标准的修订以GA 10—2002为主,同时整合了GA 140—1996全部内容。与GA 10—2002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—增加了型号的编制方法要求(见4.1);
——增加了救生拖拉带的设计要求(见5.5);
——增加了整体热防护性能试验现象的要求(见6.1);
——增加了隔热层和舒适层洗涤25次后的阻燃性能要求(见6.2.1);
——增加了固定在防护服外层的各种材料阻燃性能的要求(见6.2.2);
——增加了救生拖拉带材料及缝纫线的阻燃要求(见6.2);
——提高了隔热层和防水透气层热稳定性能要求(见6.3.1);
——增加了救生拖拉带材料的热稳定性能要求(见6.3.1);
——增加了舒适层热稳定性能的要求(见6.3.2)
——增加了每层材料缩水率的要求(见6.4);
——增加了舒适层断裂强力的要求(见6.6.2);
——增加了救生拖拉带材料的断裂强力要求(见6.6.3);
——增加了外层材料光色牢度的要求(见6.9);
——提高了防水透气层耐静水压性能要求(见6.10);
——增加了防水透气层洗涤25次后的拒油性能要求(见6.12);
——增加了救生拖拉带的功能性能要求(见6.19);
——增加了救生拖拉带的功能性能试验方法(见附录C)。
本标准修订时参考了NFPA 1971:2007《建筑消防用防护装备》。
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(SAC/TC 113/SC 12)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徐兰娣、徐耀亮、姜敏、黄辉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GA 10—1991 、GA 10—2002;
——GA 140—1996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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